349,000,000 日圓
◆本案土地把他人地同裡道路隔開,在南北被分開。(北側部分:1609.26平方公尺[約486.80坪],南側部分:1315.05平方公尺[約397.80坪])
(只為了南側更地部分的分割買賣也能商談)
◆如上所述土地面積是實際測量面積,并且是基於2017年5月27日製作的確定測量圖的東西。
◆北側對象地的南側過道是裡道路,并且建築基準法上邊是未判定。在變成建築基準法上的道路的時候,建築義務道路退縮是必要的。
◆本案土地面積,在為多於1000平方公尺進行以建築等為目的土地的區劃形態和實質的變更(開發活動)的時候,基於都市計畫方法29條的縣知事的許可是必要的。
◆現狀交付。賣主的合同不符合責任當做免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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